| 网站首页 | 民声通道 | 人民公仆 | 民生焦点 | 冷暖民心 | 纵横天下 | 百姓生活 | 民生公益 | 民生黄页 | 留言民声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民生网 >> 民生公益 >> 公益诉讼 >> 民生公益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公益诉讼策划者直面炒作质疑           ★★★
公益诉讼策划者直面炒作质疑
作者:朱振华 文章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9 11:45:45

烟盒上的“醇香”二字,使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陷入一场控烟官司 摄影/本报记者耿蕾

  时隔一年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再次提起“控烟公益诉讼”却被认为有“炒作”嫌疑——-

  因认为香烟外包装的“醇香”二字具有诱导消费的功能,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胜江以健康权被侵犯为由起诉商场和香烟生产厂家,要求被告在香烟包装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前天上午,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并未进行当庭宣判。这已经不是刘胜江打的第一个和香烟有关的官司,去年7月,刘胜江曾以抽烟导致牙齿暗黄为由将商场和卷烟厂告上法庭后遭败诉。

 

  老师出具诉状,学生担任原告律师,这场“控烟公益诉讼”背后的策划者是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有人质疑,这场“策划”出来的诉讼是否纯属“炒作”?法律诊所负责人李长城认为,官司输赢尚在其次,只要它的影响是好的,说成炒作也未尝不可。

  ■庭审现场:

  老师为原告学生代理打官司

  前天上午9点,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胜江起诉“云烟”一案在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出差在外地,原告刘胜江并没有出现在法庭内,两位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的学生作为刘胜江的代理人进行了出庭,他们的老师李长城和几位同学也来到现场进行旁听。

  “咱们又见面了。”北京国华商场的行政经理孙大庆半开玩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商场成为被告,去年有过相同经历的他已不感到意外。另一被告方红云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只有代理律师出庭,现场气氛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凝重,双方都显得比较轻松。

  庭审过程中,两位学生作为原告代理人称,原告刘胜江因受“醇香”标志误导,于2008年5月28日在北京国华商场购买“云烟”,吸烟后出现喉咙干痒等多种症状,经咨询医疗人士认定是吸“云烟”所致。原告方认为,两被告都存在对吸烟不良影响“知而不报”的嫌疑,违反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法律,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方认为,原告的事实及理由毫无法律根据,原告作为行为能力人自愿吸烟是为了满足其多年嗜好。原告在得到满足后,理应对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被告方表示,国华商场依法销售香烟,对任何人不构成任何伤害,且生产厂家在香烟包装盒的明显位置已标有“吸烟有害健康”字样的警示语,已尽告知义务。

  ■公益诉讼:

  去年广受关注今年有些“冷清”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被法庭告知三个月内宣判,随后大家慢慢地走出了不足20平方米的11号审判厅,只有李长城和学生们逗留在这里短暂地对庭审过程中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这样一场“公益诉讼”看起来关注度不太高,现场显得比较“冷清”。

  去年刘胜江起诉北京国华商场和南京卷烟厂的庭审现场却是另一番景象。2007年7月,刘胜江因吸烟造成其牙黄状告国华商场和南京卷烟厂,法院最终判其败诉。据李长城回忆,旁听席上不但有疾控中心和烟草局的工作人员,听说还有特意从云南某家烟厂赶来旁听的人。各方媒体的报道和由此引发的讨论持续了相当时间的热度。

  不论是各个相关部门企业还是普通市民,对于今年这次诉讼显得出奇平静。一位有几十年烟龄的出租车司机得知这件事情后,甩出了“神经病”三字来形容首都经贸大学法律诊所的这项工作。“我抽了20多年烟,总不能说今年查出得了高血压就要告烟厂吧?”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不少市民把再打所谓“控烟公益诉讼”认为是一种自我炒作,“就是找碴儿,学法律的都爱较真儿。”有人也在替烟草公司和国华商场不平。

  在质疑中仍然不乏坚定的支持者, 在质疑中仍然不乏坚定的支持者,出现在庭审现场的“无烟草青少年运动”中国项目代表钟鹭就是其中的一位。“还是很高兴看到民间对于这种健全法制和推动立法进程所做出的努力。”钟鹭说,无论结果如何,这种公益的事情还是要有人来做。

[1] [2] [3] 下一页

民生公益录入:诸葛空明    责任编辑:诸葛空明 
  • 上一篇民生公益:

  • 下一篇民生公益: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民生公益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