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景宁审计局查处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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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浙江景宁… 文章来源:中国审计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5 10:25:14  |
2007年末,景宁县审计局在对全县林业资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原)英川镇林业工作站,在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将本来属于英川镇英川、王宅、张川、寨后、温堆、凤洋六个村共有的“香炉山次生阔叶林自然保护小区”的4988亩重点生态公益林,以寨后村和温堆村的集体山上报县林业局,然后县财政局按照林业局上报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将2004年至2006年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77520元转入寨后村和温堆村账户。英川镇林业工作站再由叶某出面,以“护林人员工资”的名义将其中的5700.5元发给两个村的村干部,其余71819.5元以该款要用于归还造林贷款为由,直接从上述两村银行账户取走。经审计调查表明:其取走的款项实际用于归还造林贷款仅为8800元,其余62919.5元被英川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自行支配使用。
景宁县审计局及时将上述情况移交给县监察局作进一步查处。现违纪的77520元款项已全部收缴到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及英川镇人民政府正在组织人员对香炉山自然保护区的权属重新进行界定,等界定完毕再把上述收缴上来的款项按山林权属发放到各村。同时对主要责任人叶某及陈某(原英川镇林业工作站站长)分别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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