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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院不得使用“祖传”等字眼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院不得使用“祖传”等字眼
作者:人民日报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7 15:20:44

 今后,中医医院不得使用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这是记者近日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加强中医医院建设与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当前许多中医医院及科室名称不规范,影响到中医医院的健康发展。国家中医药局强调,以“中心”、“国医堂”等作为临床科室名称的,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并应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
  
  同时,为增强中医特色,中医医院不得同时使用“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中医医院临床科室首选中医专业名词命名,不得含有“中医”、“中西医结合”、“西医”字样,如中医医院的科室不得张挂“中医××科”、“西医××科”等标牌。[稿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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